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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故事] 颈部烫伤致毕业求职受阻 麻城女大学生22年后获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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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9-3 08:26:2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黄冈新视窗网消息 通讯员 丁保江 刘华报道:8月29日,当李某在其父亲陪同下,从顺河法庭副庭长刘华手中接过一万元赔偿款时,让这位一直未能实现就业的女大学毕业生脸上露出了久违的微笑。
  一九九0年,年仅4岁的陈某放学回家,在途经位于顺河镇某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外公共通道时,颈部被从该公司内掀出的热煤灰烫伤,送至医院治疗。因陈某当时年幼,未进行伤情愈合手术。一九九九年,陈父作为其法定监护人与机械有限公司达成一万元赔偿协议。此后,陈父多次找机械有限公司要求支付后期治疗费用。

  陈某大学毕业后,因颈部遗留伤疤,找工作四处受阻。2011年9月,陈某颈部伤疤经司法鉴定,后期治疗费需人民币8万元。2011年12月,陈某及其父亲在多次找机械有限公司要求赔偿无果情况下,将纠纷诉至麻城市人民法院顺河法庭。

  案件在审理过程中,承办人刘华针对些纠纷已历时22年,陈父先前作为监护人已与机械有限公司达成赔偿协议等情况,依法向陈某释明2年、20年有关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后,立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从陈某带着伤疤完成大学学业的坚强执着,后又因伤疤在找工作过程中受阻所留下的阴影,到作为市场经济主体的社会责任等方面做机械有限公司负责人工作,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机械有限公司再一次性赔偿陈某后期治疗费一万元。就此,一起历时22年的矛盾纠纷案得已最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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