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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麻城市户外运动协会改选及分会成立 [打印本页]

作者: 龙虎行者    时间: 2012-8-30 18:04
标题: 麻城市户外运动协会改选及分会成立
麻城市民政局批文。



作者: 龙虎行者    时间: 2012-8-30 18:15
本帖最后由 龙虎行者 于 2012-8-30 18:18 编辑

    因为原先协会登记时市体育局以体育总会的名义批准协会成立,没有明确自己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的职责,为了协会将来发展和大型活动赛事的顺利进行,故请求市体育局为业务主管单位,重新以市体育局的名义下文,明确市体育局与协会的业务管理关系。

作者: 龙虎行者    时间: 2012-8-30 18:20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第六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以下简称登记管理机关)。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国务院或者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授权的组织,是有关行业、学科或者业务范围内社会团体的业务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业务主管单位)。   
    法律、行政法规对社会团体的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作者: 大伟    时间: 2012-8-30 19:11
大力支持,愿更多户外爱好者走向户外~
作者: 龙虎行者    时间: 2012-8-30 20:05
请更多的户外朋友们来到麻城户外专版发贴、回贴,留下自己的文章或者摄影作品。
作者: 千里马    时间: 2012-8-30 21:38
鞭炮放一下
作者: ~郭辉~    时间: 2012-9-6 19:59
支持户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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