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人注意!再过一个月,你的工资又要涨了!还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 眼看着,马上就到10月了, “红包炸弹”接踵而来,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 有钱没钱总要出去玩玩, 更要命的是, 过完10月,“双十一”又要来了 看着自己空空的钱包 睡不着,就是睡不着 做梦都在想着老板能不能多涨点工资呀! 涨工资是我们上班族最渴望的事! 前方高能! 有好消息传来! 湖北人,你们要涨工资啦! 涨工资啦! 近日,省政府下发《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17年11月1日起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这次调整是综合考虑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 那么,问题来了: 我们的最低工资标准 到底是涨了多少呢? 月最低工资标准 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至于你的最低工资标准 被划分到哪个档, 赶紧来看看每档的适用区域! 第一档 武汉市7个中心城区及汉南区、东西湖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二 武汉市其余4个远城区,襄阳市襄城区、樊城区;宜昌市5个主城区。 第三档 黄石市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大冶市;十堰市茅箭区、张湾区;襄阳市襄州区、枣阳市,老河口市;枝江市;荆州市荆州区、沙市区;荆门市宝东区、掇刀区,京山县,钟祥市;鄂州市鄂城区、华容区、梁子湖区;孝感市孝南区,汉川市,应城市;黄冈市黄州区;咸宁市咸安区,嘉鱼县,赤壁市;随州市曾都区;恩施市;仙桃市;天门市;潜江市。 第四档 神农架林区和其他县(市) 这是1995年我省建立最低工资制度以来, 我省第10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上一次调整时间为2015年9月1日! 新出台的标准适用于我省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简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标准执行。 有小伙伴要问了, 最低工资标准包不包括补贴、加班费呢? 小编去百度百科查了一下定义 最低工资标准 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两种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 那么,如果你拿到手的 没有达到最低工资标准怎么办?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也就是说,如果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违法的。 最低工资标准会随着生活费用水平、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水平的变化而由当地政府进行调整。 虽然大多数人拿的都不是最低工资, 但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还是会对你有影响哦~ 比如社保公积金受影响、带薪假期工资上涨、失业保险金上涨、加班工资会变动、实习工资上涨等等! 除了涨工资外, 还有这个好消息值得关注↓↓↓ 湖北人的护老假来了! 老人住院,上班子女陪护时常难请假。实施办法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扶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 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十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十五天。 除此之外,该实施办法还对这些做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老年人给予护理补贴;子女干涉父母“黄昏恋”将被追责!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