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新闻网消息:1月3日早上6点10分左右,交警四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荆沙大道海子湖路口有一行人倒地当场死亡,肇事车辆却不见踪迹。
倒地行人和他所骑的自行车相隔350米左右,由于事发时间较早,天还蒙蒙亮,路上并没有什么行人,这可让民警们犯了难。在事发地附近有一汽车修理厂,一位安徽籍司机当时听到了撞击的声音。
事故发生后,四大队十五中队成立专班,结合知情者反映的情况,调取附近路段监控,判定了肇事车的车型。民警通过信息中心联系上的车主并不是肇事者,原来,这辆小货车在两年前就被原车主卖给了别人,通过原车主所叙述得知,当时开着小货车是徐某。
得知徐某在松滋,民警们立刻赶往松滋斯家场姜家岭村,通过摸排了解,最终找到了徐某。经过盘问,徐某承认确实在荆沙大道撞了一个自行车。通过勘察,民警在肇事车辆右轮上方发现有明显的破损。
因为致人死亡且逃逸,徐某目前被刑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