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8岁男子闲来无事,就用一张捡来的身份证到网吧上网,结果被麻城警方处以行政拘留。该男子将成为麻城冒用他人身份证上网吧被拘第一人。
12月10日,麻城公安局鼓楼派出所民警在一网吧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名年轻男子神色慌张发现。民警遂上前盘查发现任某(男,18岁,鼓楼人)登记使用的身份证与本人信息不符。
经查,自2月份以来,违法行为人任某多次使用刘某的身份证件在麻城城区进行上网、住宿登记,给证件的原主人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麻烦和危险隐患,受害人不堪其苦,到派出所报案。
经审讯,任胜利对冒用他人身份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任某承认其所持身份证为不久前在马路上捡来的,闲来无事,就用该身份证欺骗网吧工作人员,从而蒙混过关上网。
警方提醒市民,身份证一定要妥善保管避免丢失,如有疏忽丢失,需及时补办。当捡到别人的身份证,应就近送往当地公安机关。依照法规,凡冒用他人身份证或者骗取居民身份证的,均处以200元至1000元罚款,或者10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目前,违法行为人任某已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通讯员刘领 凌家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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