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起,黄冈市直单位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如遇到特殊困难,可向民政部门申请救助。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黄冈启动了市直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制度。
据介绍,新出台的救助制度明确的救助对象,主要包括因患重病、因灾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市直单位职工,市直福利机构“三无对象”门诊救助;市救助管理站“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市卫生部门负责接收的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患者和传染病患者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的医疗费用等。 同时,黄冈进一步简化了救助程序。对符合大病救助和临时救助的申请人,民政部门建立救助对象档案,开设医疗救助专户,救助资金由低保中心直达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