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师傅从扬州购买一台36座亚星大客车回宜昌,途中连跨江苏、安徽两省,均是按三类车标准收取过路费。不想到了湖北境内,在麻城收费站发给他一张三类车收费卡,可在进入宜昌境内从当阳东收费站下高速时却被收费员告知:该车辆已经超过三类车收费标准,要按照四类车交费,这就意味着杨师傅要多交几十元钱。对此很不解的杨师傅昨日来到本报,希望记者帮忙打探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就此,当阳东收费站和省高管部门分别作出解释:省政府及物价部门均有明确规定,18座至30座客车按照三类车收费,31座至50座按照四类车收费。杨师傅车辆为36座,理应按照四类车标准收取费用。省高管部门称,收费站工作人员一般是按照出站口车辆资料显示收费,当时杨师傅的车辆显示为四类车,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四类车收取费用。至于麻城收费站工作人员为何发的是三类车收费卡,高管部门解释称,估计是麻城收费站工作人员对业务不熟悉将卡发错了,他们将对此事展开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