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南漳县委、县政府联合发文,要求辖区各镇区党委、政府及相关县直部门高度重视和加强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建立健全“五项制度”,构建卫片执法硬约束机制,严格规范全县的土地管理秩序。 严格行政问责制度。该县明确规定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目标是:全县辖区内违法占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不能超过8%;违法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比例不能突破5%。对凡是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0%的镇区,县委、县政府将启动约谈和问责程序,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对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5%的镇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一律先停职,再问责。 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县政府将土地管理纳入政府目标实绩考核重点内容,建立国土资源管理共同责任机制,对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比例超过10%,或虽未超过10%但造成恶劣影响或其他严重后果的镇区、村级组织及相关单位,坚决实行“三个一律”,即:单位一律取消各类综合性的评先表彰资格,责任单位班子成员一律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一律不得提拔重用。 强化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执行县、镇两级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和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假借招商引资名义圈占土地的项目,不得供地;对已经或正在实施的违法占地行为,要依法拆除,恢复耕种;所有工业项目必须进入各工业园区,镇区不得自行设立工业园区,不得擅自与用地单位签订用地合同,坚决杜绝以租代征行为。 规范用地审批制度。加大用地批前、批中、批后监管工作力度。对土地卫片执法检查中,辖区内违法占用耕地的比例大于10%的镇区,一律停止农用地征、转用审批和土地招拍挂出让等工作。对凡是报批用地未取得批复的,各镇区不得批准先行进行土地平整和前期土地开发工作,凡是未完成供地手续的用地项目,一律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对擅自实施土地平整和开工建设的,按非法占地行为论处;对擅自批准项目开工建设的,按非法批地行为论处。 建立联合执法制度。成立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长任组长,分管县长任副组长,国土、监察、检察、法院、公安、城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一领导,整合力量,协调配合,全力做好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对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双违”用地,做到该查处的要严厉查处,该补办的要及时补办,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在媒体公开曝光,实施挂牌督办;严厉追究违法占用土地责任人的党纪政纪和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