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楚网消息 (楚天都市报) (记者刘毅)通城一村民杜某因打伤他人,被行政拘留7天,此后他发现证人笔录存在假冒。前日,当地警方称,证词只是证人签了哥哥的名字,但这并不影响警方对杜某的处罚。 据杜某介绍,他是通城县隽水镇利和村人,去年5月,他和弟弟在村里的小卖部与堂兄发生矛盾,隽水派出所随即介入调查。同年8月,通城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决定,原因是雷某等3名目击者证明他将堂兄打成轻微伤。 杜某不服,请来律师黎某调查此事。黎律师与证人雷某取得联系,但雷某称,派出所根本没有找过他。当雷某见到警方的询问笔录时更大吃一惊:名字是他的,但不是他的签名。 这是为何?通城县公安局政治处负责人表示,雷某确实没有接受派出所的问讯,接受问讯的是雷某的弟弟,其在问讯后冒充了雷某的签名,而办案民警没有发现,等杜某的律师发现其中有假后,民警再找雷某的弟弟时却找不到了。 该负责人还表示,办案民警在办案过程中存在疏忽,但雷某弟弟的证词并不影响公安机关对杜某最后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