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ianjing 发表于 2010-9-18 17:07:08

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全国自行车比赛竞赛规程

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全国自行车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体育局

黄冈市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黄冈市体育局,黄冈市旅游局,英山县、罗田县、麻城市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黄冈市公安局、黄冈市交通局、黄冈市卫生局、黄冈市财政局、共青团黄冈市委、黄冈市公路局、黄冈市广播电视局、黄冈日报社、黄冈电视台、黄冈市邮政局、黄冈市自行车协会等相关单位以及赞助单位。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2010年10月9日在湖北省黄冈市举行。比赛线路比赛线路:英山县—→麻城市。起点:英山县温泉镇毕昇广场,途经英山县城南—→罗田匡河乡—→罗田县骆驼坳镇—→罗田县凤山镇—→罗田县三里畈镇—→罗田县大崎乡—→麻城市夫子河镇—→麻城市白果镇—→麻城市政府办公楼广场(终点)。

五、竞赛项目:男子、女子121公里个人赛。

六、参赛对象: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全国自行车运动爱好者,以市级或市级以上体育局、自行车协会(或俱乐部)为单位组队参赛。现役专业选手不得参加比赛。

七、竞赛分组:



(一)男子甲组:18岁以上—40岁以下(1970年10月8日以后出生至1992年10月9日以前出生)。

(二)男子乙组:41岁以上-60岁以下(1950年10月9日以后出生至1970年10月9日以前出生)。

(三)女子组:18岁以上-50岁以下(1960年10月9日以后出生至1992年10月9日以前出生)。



八、参加办法:

(一)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书方可报名参赛。要求参赛运动员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

(二)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身份证方可报名参赛。

(三)组委会为参加人员统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若出现人身意外事故,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不再追究组委会的责任。

九、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自行车运动竞赛规则》和有关补充规定。

(二)竞赛器材: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自备,比赛车种为山地车,车轮直径不得大于26寸,不得小于24寸,轮胎宽度不得小于1.5厘米,只能使用非光头胎,但必须使用避震前叉。

(三)参赛运动员必须佩带自行车专用头盔、专用手套参赛,运动员和车辆必须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车牌号。所有车辆必须通过组委会技师检验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赛前车辆上的附属品必须拆除(如后货架、边站架、锁具等)。组委会不提供赛前维修服务。

(四)为保证安全,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主办单位经与裁判长协商后,可采取缩短距离或取消比赛等应急措施。

(五)考虑到比赛进程和参赛运动员的健康因素,对明显落后运动员,裁判长有权令其停止比赛。

(六)如有国外运动员报名参加,按性别、年龄编组,与国内运动员同场比赛,但所获得的名次不影响国内运动员的排名。

十、经费:

(一)运动员在赛区食宿费由大会组委会承担(组委会只为参赛运动员提供:8日晚餐和住宿、9日早餐和晚餐,其他人员费用自理)。

(二)运动员需交报名费50元,计时器押金200元(比赛结束退还押金)。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子甲组、乙组均录取前30名,女子组录取前20名给予奖励,具体奖金分配见下表。



第1名
第2名
第3名
第4~10名
第11~20名
第21~30名

男子甲组、乙组
10000
7000
5000
2500
1800
1000

女子组
10000
7000
5000
2500
1800
1000






(二)男子甲组或乙组参赛选手不足30名,录取前2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女子组参赛选手不足20名,录取前10名给予奖励,奖励标准不变。

(三)大会组委会为每名参赛选手赠送一份纪念品,统一在颁奖仪式后现场领取。



十二、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于2010年9月26日前将报名表和运动员两张(2寸)照片以及参赛声明表一同寄至湖北省黄冈市体育局群体科,逾期不予受理(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运动员人数限报500人,名额报满即为报名截止。联系人:郭和平、郭家豪。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10号,邮编438000,联系电话(传真):0713-8665029。

(二)技术代表、裁判长于赛前3天黄冈市体育局报到,其他裁判员于赛前2天到黄冈市英山县英山宾馆报到。

(三)各代表队于2010年10月8日16:00前到黄冈市英山县英山宾馆报到。报到时各参赛运动员应向组委会交验健康证明(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予参赛。

十三、大会设仲裁委员会,执行《仲裁委员会条例》。

十四、技术代表、裁判长及主要裁判员由国家体育总局自行车击剑运动管理中心选派,不足部分由赛区补充。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比赛”组委会。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



1、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比赛报名表


2、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队兼教练: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身份证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〇一〇年    月   日







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










一、背景


  本声明条款针“挺进大别山



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比赛”,以下皆简称“比赛”或“赛事”。


常规的自行车运动存在着受伤风险,为此,组织者要求所有参赛者在比赛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


下面所述条款及内容是为了在赛前提高所有参赛人员的健康及安全意识。



二、参赛风险



签署本份文件表示参赛人员已认可他参加本次比赛是他的自身行为并且已涉入相关风险。参赛人员同意他无权向比赛组织者对本人在赛事中发生或引致的自身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或其它包括与参赛相关的任何形式的间接损失要求赔偿金、补偿或任何其它形式的赔偿。



三、医护服务



比赛当天赛事组委会对所有参赛人员提供医护服务。若比赛现场医务人员决定某个参赛者不适合继续比赛,这个参赛者将被退出比赛。为了参赛者的健康着想,组委会将尊重并服从现场医务专家的意见,但不承担此决定为参赛者带来的各种影响。




四、肖像权使用



参加比赛意味着参赛人员有可能会在比赛过程中被拍照或拍摄。所有参赛人员必需明确他们在比赛时的形象有可能会被用于赛事未来的推广资料上。所有肖像权与使用权归比赛组织者所有。凡使用赛事名称及赛事图片用于商业用途必需要提前获得组织者的书面许可。



五、适用法律和管辖地



报名参加比赛即表示接受任何就参加赛事引起的纠纷都必须服从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本人自愿报名参加“挺进大别山·中国(黄冈)自行车比赛”及一切相关活动(以下统称“比赛”)。本人全面理解并同意遵守组委会及协办机构(以下统称“组委会”)所制订的各项规程、规则、规定、要求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身体健康,已为参赛做好充分准备;本人全面理解参赛可能出现的风险,且已准备必要的防范措施;本人愿意承担比赛期间发生的自身意外风险责任,且同意组委会对于非组委会原因造成的伤害、死亡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本人授权组委会及指定媒体无偿使用本人的肖像、姓名、声音和其它个人资料用于比赛的组织和推广;本人承诺以自己的名义报名并参赛,绝不将报名后获得的号码布以任何方式转让给他人;本人同意向组委会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和资料用于核实本人的身份,并同意承担因身份证件和资料不实所产生的全部责任;本人或法定代理人已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以上内容,且对上述所有内容予以确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比赛因不可预知原因被延期,组委会将会另行通知。任何已缴付费用将不予退还。



本人已完全阅读、理解并同意该声明条款。



签 名:              身份证号码:















二〇一〇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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