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刻字 发表于 2011-9-9 16:21:58

购房心态:为证真心 男方买房主动写上女方名

新婚姻法自今年8月12日出台以来,已经成了社会热议的焦点,诸如“公婆笑,岳母哭”、“结婚不如同居”、“父母买房,儿媳没份”之类的言论在网络上铺天盖地。新婚姻法似乎让已婚但名字没出现在房产证上的女性成了弱者。
  记者近日在采访过程中发现,新婚姻法出台之后,不管是在新房市场,还是二手房市场,许多购买婚房的恋人、夫妻在签订购房合同时,都主动要求双方签名,甚至出现男性置业者出钱购房,但房产证上只上女方的姓名。

  男方买房 女方证上留名

  在一家网络公司上班的张小姐和男朋友林先生看房已经有两个多月,两人打算买一套两房一厅的二手房作为婚房。“不是不想买新房,新房一方面太贵,另一方面还要等上一段时间才能交楼。”张小姐说。她和男朋友在看了几套房子之后,准备一次性付清房款,签下东泰社区的一套二手房。到了签合同的时候,林先生却只让张小姐签字。林先生解释说,最近网民关于新婚姻法吵得沸沸扬扬,普遍倾向同情女方,他这么做,也是为了让女朋友放心。

  满堂红城市风景门店助理业务经理张燕告诉记者,自从新婚姻法出台之后,她还没有见过恋人或者夫妻为了房产证上谁的名字争吵过。“一般到签合同的时候,恋人或者夫妻都不会有什么争议了,男方要求房产证只上女方名字的案例虽然不新鲜,但新婚姻法出台不到一个月内,遇到过几个案例。”张燕说。

  双方留名 财产未必均分

  新的婚姻法出台之后,有些地方咨询如何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女性客户越来越多,一些女孩觉得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才保险,千方百计要在房产证上加上自己的名字。吴小姐于三年前与丈夫结婚,婚房是婚前买的,首付是夫家出的,之后的月供也是丈夫在负责,所以房产证上只有丈夫的名字,吴小姐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觉得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就等于寄人篱下。

  从司法角度来看,“有约定的要从约定”,虽然是男方单独出钱,但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写上女方的名字,就等同于双方有了约定,男女双方共同购买并共同拥有房产。而且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产产权登记是房产权属判定的依据,女方在房产证上有了名字,就有了所有权。

  从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来看,夫妻双方都签名的做法还是“比较保险”的。但这并不等于离婚就能分一半财产。一位资深房产中介人士郭先生分析,已婚夫妇的感情一旦破裂,进入离婚程序时,新婚姻法也不是唯一适用的法律法规,涉及财产分割的部分,情况比较复杂,适用的法条也会有所不同。并不是写名字就能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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